科研成果与科协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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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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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6-09-18

科研成果与科协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成果评价方法的研究工作和学校科技奖励的布局、培育及年度分析报告工作;

2、负责国家、省部、社会力量等各级项目和人物奖励的申报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

3、负责各级科技人才及团队的申报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登记工作、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等管理工作以及科技论文的分析、统计管理工作和科技成果档案归档工作;

5、负责校内各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推荐、登记、监督和管理工作,支持和协调挂靠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等学术团体开展工作;

6、负责学校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审核、登记工作;

7、组织开展跨院系、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及各类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8、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9、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同做好本岗位职责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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