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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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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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学校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科技政策、科技管理文件制定、修订和实施;

4、负责全校科技产出的汇总、统计工作(包括教育部科技统计等);

5、负责年度科研指标、经费预算工作;

6、负责科学研究院印章管理;

7、负责信息化管理(包括科研信息管理系统、部门网站等);

8、负责相关报告、会议纪要、信息公告、宣传报道等文案工作;

9、负责科技档案、年鉴工作;

10、负责文件和信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归档;

11、负责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消耗办公物品的购置、保管、配置;

12、负责院内综合事务协调;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同做好本岗位职责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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