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21年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江苏省科技厅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相关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验收具体程序
(一)申请验收预统计,本年度需结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3年,原则上不得延期。
2018年立项的项目需于今年验收。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验收的,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材料(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由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0月22日16:00前提交到科研院基金与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8),延期申请报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延期。
2017年之前(含2017年)立项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不能多次延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视为申请结题,若不能正常结题责任自负。
科研院将汇总上述材料后报送科技厅,过期不再接受延期结题申请。
(二)项目成果统计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发科研秘书汇总后(见附件3)统一发至邮箱kygl@njtech.edu.cn,纸质版请科研秘书签字、学院盖章后送科研院。
(三)填报科技报告
拟于今年申请验收的项目在填写验收申请表之前,需先填报科技报告(见附件4),科技报告经省情报所审核通过后,才能填写验收申请(省情报所,电话:025-85400396/85407862)。
注意:
1. 目录、插图清单和附表清单需要链接到正文中相对应的位置。
2. 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
(四)验收申请
1. 网上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http://kjjh.jspc.org.cn/,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上验收申请提交后无需等待审核,即可下载打印。下载流程:进入系统→项目管理→文档中心→打印该项目相关文档。
2. 纸质材料审批。11月9日前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材料》1份(正反打印,材料暂不装订,先用4个大夹子夹好,待会议验收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相关要求可以参考附件7),带齐所有验收材料(验收申请表需要请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在“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处签字)到学校行政楼418现场审核。
3. 结题专家由省科技厅社发处指定,项目负责人先提供5名备选专家建议名单(模板见附件5)供参考。最终的会议名单需要科技厅审核确认,请勿事先通知专家。
项目验收专家有关要求:
1)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专家原则为5人;
2)验收专家不能为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人员;
3)验收专家须为同领域专家,相同单位不能有两位专家参加;
4)科技厅、科技局及项目主管部门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其中验收委员会主任1人。
(五)组织验收
验收申请获批后,原则上采取集中验收(见附件7),验收申请未通过的或未依照省科技厅要求而组织的项目验收,一律作废。
今年我校仍将对拟参加集中验收的省青年基金项目开展推优工作,即延期结题项目、以及面上项目不得参加评优活动,已经获得杰青、优青项目立项的老师也不参加,望各位老师积极配合科研院的工作,认真准备结题材料,以免影响推优。
(六)申请验收证书
1. 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名表和专家签字的评审意见扫描后上传,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网上递交,等待省科技厅社发处审核。
2. 报送结题材料。验收证书网上申请通过省科技厅业务处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将验收项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含专家组签名表和专家验收意见)一式三份(老师自己保存一份以备申报其它项目和报奖使用),最迟于2021年12月21日前报行政楼418存档。逾期未交的视为未结题。
3. 验收证书在系统内自行打印。
二、验收申请材料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参考附件5):
1. 封面;
2. 目录;
3.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 项目科技报告;
6. 研发工作总结;
7. 项目经费决算表/审计报告;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1)50万以下项目(青年、面上)须提交由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
(2)50-100万的项目(优青)须提交由单位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
(3)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杰青),应选择和委托符合资格要求的审计中介机构(见附件6)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注意:
(1)如果有自筹经费,经费决算表中一定要把省拨经费和自筹经费合并列出,否则会被科技厅驳回。
(2)预算调整表不要装在材料里面。
8. 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
关于项目科研成果的补充说明: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第一作者或是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3)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研究项目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等原因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仍不能完成合同考核指标的,项目承担单位可据实上报,省科技厅将视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9. 验收委员会名单
10. 验收意见
三、联系方式
请相关老师务必加入2021南工大科技厅项目验收群QQ群217564179,相关事项会随时在群里发布,入群后请修改备注名为(姓名+学院)。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基金与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8)联系,联系人:贺文君,王佳乐,联系电话:025-5813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