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煤炭能源领域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说明


  • 文章作者:
  • 发布账号:王佳乐
  • 发布时间:2024-04-03
  •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煤炭能源领域)指南征集和凝练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基金”),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研人员,解决煤炭能源重点领域及主要产业重大基础科学问题,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集2025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基金概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与企业共同出资,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围绕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聚焦关键技术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促进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的融合,推动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中煤集团是加入联合基金的唯一煤炭领域央企。

二、项目经费

联合基金由中煤集团和基金委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4:1。中煤集团每年提供经费3000万元,基金委每年配套750万元,首个资助期3年。基金委统一管理经费。

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有两类,一类是集成项目,资助1000~1200万元/项,另一类是重点支持项目,资助约260万元/项。2025年度拟资助1个集成项目,12个重点项目。

三、资助方向

根据中煤集团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划,2025年度拟资助方向如下:

集成项目资助方向:围绕主业,聚焦碳对冲,研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能源研究院牵头,天津地下工程研究院配合。

重点项目资助方向:稀有煤种高值化利用、生物质/垃圾资源化利用、高端煤化工产品开发、煤电-新能源-绿色化工耦合、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人工智能+产业场景、深地空间开发(启航行动)、其他重点方向。

四、项目管理

1.基金项目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

2.中煤集团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面临的技术难题,提出年度项目指南建议,提交管理委员会审定。由科学部、科学部送选专家、联合资助方、联合资助方选选专家共同进行论证。

3.基金委负责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项目指南,由优质研发机构联合中煤集团所属研究机构或企业开展联合申报。

五、指南编制原则

(一)国家基金委一般性原则

1.关于科学性

1)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围绕产业发展的紧迫需求和重点难题提出。

2)项目指南研究方向设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

3)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当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2.关于规范性

(1)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

(2)文字表述要求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将项目指南研究方向简单罗列、合并或拼凑。

(3)严格控制项目指南篇幅,每条项目指南研究方向文字表述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约100字,不超过120字。

3.关于包容性

(1)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各省区市的名称,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

(2)应保证有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关于安全性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2)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或非工作授权,不批露或外传未公开发布的项目指南的相关信息和内容。

(二)特别要遵循的原则

1. 符合规划方向。与需求企业十四五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方向保持一致,实现对转型发展的支撑引领。

2. 优选攻关重点。企业面临众多转型需求和技术难题,但由于资助项目数量有限,应根据重要性和迫切性确定优先级。尤其要避开2024年度支持项目。

3. 突出增量转型。联合基金以支撑增量转型类需求为主。存量提效类要侧重中煤集团共性、重大需求。

4. 注重成果承接。确定指南内容时,要同步考虑如何承接的问题。确保成果在中煤集团内部愿意接”“用得上,实现出资价值。

六、格式要求

1. 2025年度指南格式参考2024年度指南。2024年度煤炭领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详见国家基金委网址: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3/info91634.htm

2.每个项目指南需配套1份编制说明(格式详见附件),无编制说明的指南不予接收。

七、时间计划

1)校内科研团队与中煤集团所属企业对接交流后,围绕企业实际需求和关键问题,凝练指南建议415日16:00前将完整指南(见附件)提交至kygl@njtech.edu.cn。

26月前,中国中煤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指南建议进行遴选,将最终指南报送基金委。

八、对接交流

1.所有指南应由中煤集团所属企业参与、确认。

2.为促进研究成果的延伸和应用,鼓励中煤集团所属企业与研发单位围绕项目成果及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转移、转让等另行约定。中煤集团所属企业对相关成果享有优先使用权。

3.中煤集团所属各企业产业布局及规划详见网站群:

https://www.chinacoal.com/col/col137/index.html

校内咨询电话:025-58139215  王佳乐/贺文君




 

版权所有:南京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电话:025-58139212  传真:025-58139220   邮编:21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