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docx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 号)规定,现就做好2021-2022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21-2022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待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验收依据为当年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价,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对提交验收的论文、专利等作数量限制规定;对取得原创性、突破性成果的项目,可不作量化评价指标要求。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已过合同规定结题年度但仍未能结题且已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延期,应申请终止。
二、验收程序:
1.提交验收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附件2中的“九、项目经费决算表”须由负责人到财务处签字盖章。
2.组织验收及验收方式:
本次需要结题的重大项目需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验收专家组由5位(及)以上不同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面上资助经费项目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由3位(及)以上不同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通讯评审须分页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综合意见由专家组组长签字,会议评审可现场汇总形成并由专家组组长签字。
3.提交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info.jse.edu.cn),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用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申请。省教育厅将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结题电子证书。
纸质版(一份)验收材料请于2025年3月7日16:00前送至明正楼418。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对于合同预定完成时间为2024年,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最多延长一年)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附件3)电子版报送科研院审核(发至邮箱kygl@njtech.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文君、王佳乐
联系电话:025-5813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