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部署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项目,现面向科技界征集2027年度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重大项目领域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应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鼓励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参考化学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提出前瞻性研究方向。需要注意的是,与化学科学部在研重大类型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2026 年度重大项目指南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相近的领域原则上不作为优先考虑立项建议(化学科学部在研重大类型项目等请参考附件)。
化学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
(1)人工智能赋能化学化工研究
(2)新分子与新材料的精准创制
(3)高效物质转化
(4)化学理论、计算与动力学
(5)功能表界面体系
(6)能源循环与资源利用中的催化科学
(7)超高时空分辨的化学测量方法
(8)复杂化学体系的原位动态研究
(9)变革性功能材料的化学调控
(10)新一代高能量密度与高安全电化学能源
(11)生命时空化学
(12)生命体系微环境化学生物学
(13)多介质污染与控制化学
(14)化学污染物毒理与健康
(15)化工过程介科学理论与虚拟过程
(16)多能源耦合的变革性绿色低碳化工过程
三、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1.拟建议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依据,以及需要以重大项目形式资助的必要性;
2. 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研究思路、预期突破性的科学进展;
3. 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队伍状况及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
4. 建议人简历(限1 人,请勿罗列论文);
5.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重大类型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及国家其他科技计划的关系。
四、注意事项
1. 重大项目立项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化学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提出立项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大项目。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五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请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3. 建议领域代码请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化学科学部相应的一级申请代码(B01 至B09)或该一级申请代码下属的二级申请代码。
五、提交建议书要求
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提交立项建议书(按附件模板准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PDF 版与Word 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逾期提交或上述材料不全的建议,本年度暂不受理。
邮箱:chemoffice@nsfc.gov.cn
电话:010-62328295,010-6232932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 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
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邮编: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