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撑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江苏沿海岸线、地形、地质、生态及滩涂资源等调查、监测支撑技术研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海洋防灾减灾支撑技术研究;海洋观测探测技术研究及智能装备研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海洋综合管理技术研究。
二、申报主体
由省级以上(含中央驻苏)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及企业单独或联合申报。其中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掌握拟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需提供相关证明)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应用基础,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应科学、可行,具有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应突出服务和支撑海洋强省建设需求。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
我校限报2项,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相关海洋领域高级职称,熟悉和掌握申报领域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方法,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员请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202.119.243.118/business/login.jsp,请使用校园网登陆,校外VPN方式无效)。我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校内评审:校内超过2项申报,需校内预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科研部主页公示,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才能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3、提交项目申报书:.获得资格的申报者应按要求如实编制填写江苏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表(格式见附件),按A4规格打印,一式4份,于2020年10月28日将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行政楼418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亮 赵小迪
联系电话:5813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