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南京工业大学泰兴产业学院“揭榜领题”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南京工业大学与泰兴市的产学研合作,加快产业实施中技术方面的研发突破,切实以“揭榜领题”方式强化有组织的科技攻关,助力泰兴企业创新转型发展,现就2024年南京工业大学泰兴产业学院“揭榜领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本次榜单设8个产学研合作项目(见附件1、2),主要面向精细化工及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泰兴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方向,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支撑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泰兴产业学院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
二、 揭榜要求
揭榜方须为南京工业大学科研团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
2.团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有能力完成发榜单提出的任务需求,能提供攻克核心关键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揭榜方案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项目选题要求的研究内容。项目揭榜方案应在揭榜选题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考核指标。
三、 过程管理
科研院与泰兴产业学院对揭榜项目实行过程管理:
1.揭榜申报。申报人须提交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3)至cxyyjf@njtech.edu.cn,提交纸质版申报书1份(内容与电子版保持一致,A4纸双面打印、平装订)至南京工业大学行政楼43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联系人:泰兴产业学院 郑老师 15121013306
产学研与经费 卢奇、杨曌 025-58139211
2.评审立项。科研院组织技术专家和技术需求方共同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考核指标等进行评审,提出揭榜方建议名单,核定项目经费总额。
3.签订合同。科研院组织揭榜科研团队与泰兴市新开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需求企业签订三方合同,约定考核指标和节点目标、考核方式、知识产权归属、拨款方式等内容后,完成立项签约。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4.实施管理。“揭榜领题”项目各方应认真履行揭榜项目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提供条件保障和支撑,及时报告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5.结题验收。项目到期后,科研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按照考核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考核,突出技术需求方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价。
附件:1. 《2024学年南京工业大学泰兴产业学院“揭榜领题”项目榜单汇总表》
2. 《2024学年“揭榜领题”项目技术需求单》
3. 《南京工业大学泰兴产业学院揭榜领题项目申报书》
南京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泰兴产业学院
202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