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充分发挥全省高校社科理论界优势,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省教育厅于2017 年11 月批准设立31 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十九大专项”)。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7﹞22号)要求,所有项目应在2019 年6 月前完成研究任务。现就做好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尚未结项的29 项十九大专项课题(详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以系列论文为结项成果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
发表2 篇论文,其中一篇需发表在CSSCI 收录期刊或《人民日
报》《光明日报》理论版。
2.以研究报告为结项成果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不低于2 万字的研究报告1 篇,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需产生重要决策咨询效果,并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单位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3.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
号。
4.未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并按规定追回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0 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
究项目。
三、材料报送办法
1.项目负责人如实、准确填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成果汇总表》),同时将已有的相关研究报告及采纳批示证明和已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送社科处。
2.报送材料包括:(1)《结项报告书》《成果汇总表》和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 份,所有材料按序用A4 纸印制并装订成册;(2)《结项报告书》、《成果汇总表》、《成果汇总表》电子版打包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3.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12:00。
科学研究部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