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决定对2022年度、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开展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对象
1、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项目;
2、申请延期的2022年度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专项研究项目。
二、结项要求
1、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负责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恪守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争议。
2、专项研究项目结项形式:
(1)A类重点资助项目:公开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或市厅级及以上报刊文章1篇,或获市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领导批示1篇。此外需提供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10000字)。
(2)B类一般项目:鼓励发表文章,需提供与研究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5000字)。
3、研究成果须以“南京工业大学”或“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基地”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标注相关项目名称编号。
4、根据课题研究立项要求,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逾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取消课题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5、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验收评审。
三、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结合所负责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结项审批书》或《延期申请书》。
2、《结项审批书》纸质版(附加研究报告)及成果证明材料(3份,按照顺序装订)由学院初审并盖章后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若填写《延期申请书》只需要提交1份盖章后报送)。
3、相关表格+研究报告+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汇总请发送至njtechskc@163.com。(以学院+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四、时间安排
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17:00前。
联系人:范泽禹、罗婷婷
联系电话:025-58139221
地址:行政楼415办公室
E-mail:njtechskc@163.com
南京工业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5年11月17日